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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我承認我的性格有缺陷,
那可不可以讓我就盡情不爽個十分鐘!
跑離職流程,簽單到了會計部,
才知道我報名的半年健身房不能退!
原本是每個月從新水裡扣八百多元,
這的確是一個很好的員工福利,
但是當初沒有說,離職不能退,
現在得要在我這個月薪水一次扣掉半年份費用,
我得說,當場超不爽的!

四千多元,對我是筆不小的數字;
我的新工作,時間不是很固定,
到現在,我都沒有去過健身房一次,
那之後的五個月,我可能也沒法去吧!

不爽,又不能表現出來,
啊~~~只能內心很抓狂!

我實在不適合這種公司制式規定,
之前,年會公告要穿套裝,不能穿牛仔褲、球鞋的時候也是。

但是我的不爽通常也頂多維持一下子,
因為從當下抗拒接受規定的抓狂,接著就陷入被迫遵從規定的沮喪,
甚至質疑自己為何不能像大家一樣就這麼接受公司的制度,
然後開始討厭起自己情緒反應......
每次這種時候,我就會覺得自己不夠社會化!>_<"

我想,我還是喜歡在可以彰顯自我性格且擁有獨立個體的環境中,
自由自在地工作及生活著。

很慶幸,今天是我做OL的最後一天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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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c100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