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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今天在網路上看到講「近貧專案」的新聞,主要都是批評這政策執行失當的內容,但讓我眼睛一亮的是,只要收到「工作所得補貼方案申請書」就可以領到補助金這一點!

  因為我上周有收到「工作所得補貼方案申請書」耶!不過它的資格是對年收入低於三十萬的人發放的補助,我看了半天,心想跟我沒關係吧!?就沒當回事了!

  看到這則新聞,這表示我可以有補助咧!那我又為何會符合資格呢?仔細看條文,原來他們是用九五年度的薪資來做核算,那一年,我下半年工作有間斷,累積的薪資應該是不到三十萬,或許是這原因吧!?

  那段日子挺辛苦,明明沒有工作,但不敢讓爸媽知道,每天在星巴克待上一天,月初還是從戶頭拿錢當薪水給家裡,這樣過了兩三個月,好在在戶頭見底前找到了下一份工作。沒想到當初那樣苦過來,現在還可以領到這樣的補助,即使是對現在的我,每個月多個三千元也還是很補呢!

  雖然很多人在罵,但我對這天上掉下來禮物可是充滿感謝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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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c100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